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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成為知識產權國際規(guī)則的積極建設者、重要貢獻者和堅定維護者——
“要實施好科技創(chuàng)新行動計劃,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國際合作,打造開放、公平、公正、非歧視的科技發(fā)展環(huán)境?!?1月19日,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在北京出席第三次“一帶一路”建設座談會并發(fā)表重要講話時,再次指出要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國際合作。
知識產權是創(chuàng)新驅動發(fā)展的“剛需”,國際貿易的“標配”。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就知識產權國際合作作出重要指示。2020年11月30日,習近平總書記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體學習時指出,要統(tǒng)籌推進知識產權領域國際合作和競爭。要堅持人類命運共同體理念,堅持開放包容、平衡普惠的原則,深度參與世界知識產權組織框架下的全球知識產權治理,推動完善知識產權及相關國際貿易、國際投資等國際規(guī)則和標準,推動全球知識產權治理體制向著更加公正合理方向發(fā)展。
日前,在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的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國家知識產權局局長申長雨指出,在我國建立知識產權制度的40余年里,一直積極參與世界知識產權組織框架下的知識產權全球治理和國際規(guī)則制定,加入了幾乎所有主要的知識產權國際公約,參與制定和推動了《視聽表演北京條約》生效實施,成為《專利合作條約》(PCT)、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體系的重要用戶,成功推動了世界知識產權組織中國辦事處的設立,推進“一帶一路”知識產權合作,成為知識產權國際規(guī)則的積極建設者、重要貢獻者和堅定維護者。
同濟大學上海國際知識產權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許春明在接受中國知識產權報記者采訪時介紹:“近年來,我國在知識產權保護國際合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下一步,我國還應加大知識產權國際合作的力度、深度,進一步提升在知識產權全球治理中的話語權。在新形勢下,我國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國際合作,既是全面加強知識產權保護的應有之義、更好服務對外開放大局的必然選擇,也是在國際競爭中爭取主動的客觀要求、健全知識產權全球治理體系的迫切需要?!?/p>
面臨新形勢,我國知識產權保護國際合作的步伐不斷加快。不久前,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fā)的《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綱要(2021—2035年)》指出,要更大力度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國際合作;國務院印發(fā)的《“十四五”國家知識產權保護和運用規(guī)劃》指出,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國際合作要抓好兩方面工作,即便利知識產權海外獲權、加強知識產權海外維權援助。
如何進一步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國際合作,拓寬知識產權“朋友圈”?許春明建議,我國要積極維護現行知識產權國際合作的多邊框架體系,統(tǒng)籌推進多邊、周邊、小多邊、雙邊知識產權國際合作,深度參與世界知識產權組織框架下的多邊事務,深化同共建“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qū)知識產權合作,倡導知識共享。同時,借助世界知識產權組織、“一帶一路”、中美歐日韓、金磚五國等知識產權合作平臺,推動知識產權國際治理體系不斷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