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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提升綜合效能。各地方知識產權局要結合實際,抓緊研究制定具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的本地區(qū)行動方案,細化目標任務和推進計劃,明確實施路徑和責任分工。要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知識產權局 國家市場監(jiān)督管理總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地理標志保護的指導意見》等政策文件要求,綜合發(fā)揮專利、商標、版權、地理標志等不同類型知識產權的特色功能優(yōu)勢,提升知識產權綜合管理效能。
(三)突出示范引領。深化知識產權局省合作會商機制,指導各省將地理標志助力鄉(xiāng)村振興行動作為重點任務大力推進,并鼓勵在市縣層面率先行動,爭創(chuàng)標桿。獲得專利轉化專項計劃獎補資金的省份和知識產權運營服務體系建設重點城市要統(tǒng)籌用好中央財政資金,圍繞有關工作加大投入力度。
(四)加強重點聯(lián)系。要突出工作重點,切實圍繞用好一件地理標志,做強一個品牌,發(fā)展一個產業(yè),造福一方百姓,以地理標志運用促進工程項目為抓手,開展地理標志助力鄉(xiāng)村振興工作。對于行動積極、成效突出、示范帶動作用明顯的地方項目,可推薦至我局予以重點指導聯(lián)系。各省級知識產權局請于2021年9月15日前將推薦書電子件、紙件(加蓋單位公章)統(tǒng)一報送至我局知識產權運用促進司。我局將遴選確定一批重點優(yōu)勢項目,加強工作聯(lián)系、業(yè)務指導和政策扶持。
(五)做好宣傳總結。各地方知識產權局要及時總結工作中的好經驗好做法,宣傳推廣好地理標志助力鄉(xiāng)村振興的典型案例。各省級知識產權局要牽頭抓好本地區(qū)工作落實,梳理行動進展、存在問題、工作成效和下一步打算,于每年12月10日前將工作總結報送我局知識產權運用促進司。我局將以適當形式及時總結梳理地方工作典型經驗并向全國復制推廣。
特此通知。
國家知識產權局
2021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