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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19日了解到,市場監(jiān)管總局近日印發(fā)《關于嚴禁制售“特供酒”的公告》明確,“特供酒”的范圍為虛假標注或宣傳與黨政機關和軍隊有密切關聯的特定名稱、符號、標志性建筑物、官方活動等信息的酒品,“特供酒”為假冒偽劣酒品。
《公告》強調,從生產、銷售、餐飲、廣告、宣傳、印刷等六個方面嚴禁各類生產經營主體從事“特供酒”制售違法行為。具體包括:
嚴禁違法生產、銷售含有“特供”“專供”“內供”黨政機關和軍隊等類似標識內容的酒類商品。
嚴禁餐飲單位違法經營含有“特供”“專供”“內供”黨政機關和軍隊等類似標識內容的酒類商品。
嚴禁違法設計、制作、代理、發(fā)布含有“特供”“專供”“內供”黨政機關和軍隊等類似內容的酒類商品廣告。
嚴禁借“特供”“專供”“內供”黨政機關和軍隊等名義違法推銷酒類商品,進行虛假或引人誤解的商業(yè)宣傳。
嚴禁印刷企業(yè)違法印刷含有“特供”“專供”“內供”黨政機關和軍隊等類似內容的商標標識、包裝、裝潢、酒瓶標簽貼紙。
《公告》要求,市場監(jiān)管部門要加強檢查,依法嚴肅查處違法行為,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機關。倡導消費者理性消費,社會各界積極監(jiān)督,推動全社會共同抵制“特供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