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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企業(yè)自播的總費用與聘用網紅達人的總費用接近,應該選擇自播,因為企業(yè)自播可以獲得自己的忠實粉絲。如果企業(yè)自播的總費用遠遠高于聘用網紅達人的費用,可以考慮聘用網紅達人。
而如果企業(yè)有運營流量的能力,也可以考慮企業(yè)自播。例如董明珠6月1日直播帶貨,就動用了3萬家實體店線下引流,在直播間完成交易,實現巨大銷量。
第二,如何選擇直播平臺。不同直播平臺的用戶呈現出不同的消費習慣,因此對企業(yè)直播帶貨的能力要求也有所不同。
在電商平臺(如淘寶和京東),用戶更看重商品折扣,而且往往有購物意愿,如果企業(yè)是以銷售為目標,并且愿意支付促銷代價,可以考慮在電商平臺做直播帶貨。
在短視頻平臺(如抖音和快手),達人多是靠短視頻內容積累起大量粉絲,在抖音和快手做直播,內容營銷屬性更強,可以在賣貨的同時,實現品牌營銷。
如果企業(yè)有宏大的目標,可以考慮多平臺同時運作。格力的董明珠于今年6月1日舉行的直播帶貨就是多平臺同時運作,取得了驚人的成果。
第三,如何運營直播帶貨。直播前期的預熱和導流、直播完成后的運營可以放大直播帶貨的效果。如果是企業(yè)主導的直播,在直播前,品牌方預熱和導流有更大的操作空間。
比如在淘寶平臺,品牌方可以通過提升店鋪等級、參加平臺店鋪活動爭取直播資源位,還可以投放微淘和店鋪banner(頁頭,店鋪首頁最頂端的部分)預告直播。在抖音和快手平臺,直播前和直播中,可以通過短視頻預熱并為直播間導流,還可以通過提高直播間的熱度來增加流量分發(fā)。
直播后,品牌方可以對從直播間來過店鋪的消費者做第二次、第三次的運營,未購買的促進購買、購買過的實現持續(xù)復購,品牌方有機會將達人的粉絲變成自己的用戶甚至是忠實用戶。
第四,網紅達人的優(yōu)化組合。網紅達人帶貨能力分布非常不均衡。帶貨能力超強的頭部達人數量很少(幾十人),占帶貨總量的比重非常高,他們直播的成本(坑位費加傭金)也很高。腰部達人也有一定數量(上萬人),帶貨能力居中,費用(坑位費加傭金)也居中。而尾部達人數量則非常龐大(幾十萬人),帶貨能力較弱,但是費用也比較低(一般只收傭金)。
目前企業(yè)往往只關注頭部達人,使得頭部達人出現供不應求的局面,導致與頭部達人合作的成本進一步攀升。建議企業(yè)與經營達人的MCN機構合作,按照搜索引擎關鍵詞優(yōu)化的邏輯對達人進行優(yōu)化,從而實現最大化的投入產出。
直播帶貨已經勢不可擋地來到我們面前,是否擁抱,如何擁抱,企業(yè)需要基于理性的思考,做出適合自己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