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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生動物方面,據省水產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農業(yè)農村部列入《國家重點保護水生野生動物名錄》、《<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水生動物物種核準為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以及省政府公布的《四川省重點保護水生野生動物名錄》中的野外種群是禁止獵捕、交易、運輸、食用的。
在四川省,有國家重點保護水生野生動物10種(國家一級:中華鱘、白鱘、達氏鱘;國家二級:大鯢、細痣疣螈、大涼疣螈、水獺、小爪水獺、胭脂魚、川陜哲羅鮭)。四川省重點保護水生野生動物45種(如巖原鯉、鱸鯉、重口裂腹魚、中華鱉、烏龜、黃河高原鰍等)。
列入農業(yè)農村部公布的《人工繁育國家重點保護水生野生動物名錄》、《<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水生動物物種核準為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以及《四川省重點保護水生野生動物名錄》中的人工種群,是可以依法依規(guī)經營利用的。
目前四川省在依法人工繁育或經營利用的品種有:大鯢(娃娃魚)、胭脂魚、巖原鯉、中華鱉、施氏鱘、西伯利亞鱘、匙吻鱘、暹羅鱷、烏龜、花龜等18種。
省水產局相關負責人表示,野生的烏龜、娃娃魚等不能食用,但人工種群,即人工繁育的子二代以上的種群是可以經營利用的。
此外,人工養(yǎng)殖的黑斑蛙、棘胸蛙、棘腹蛙、中國林蛙(東北林蛙)、黑龍江林蛙等相關蛙類已按照水生動物管理,也可以經營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