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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8月1日起專項整治16類嚴重交通違法行為
對亂變道亂占道亂停車“零容忍”
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從8月1日起,將集中警力對轄區(qū)內發(fā)生的以下16類嚴重交通違法行為施行“零容忍”措施。
據(jù)交警支隊相關負責人介紹,這16類嚴重交通違法行為主要包括:
機動車亂停車。包括駕駛人不在車內的停放、駕駛人在車內的長時間停車且不聽勸離和亂停靠上下客等違法行為;
機動車亂占道。包括違法占用人行道、非機動車道行駛,以及不按導向車道行駛等違法行為;
機動車亂變道。包括遇排隊加塞、騎壓實線變道、強行變道、連續(xù)變道、違法調頭等違法行為;
機動車亂鳴號。包括禁鳴區(qū)域鳴號,道路上惡意、連續(xù)、長時間鳴號等違法行為;
機動車涉牌涉證違法。包括無牌上路、臨牌過期、牌證不符、污損遮擋號牌、有牌不裝、使用假牌以及套牌等;
機動車路口違法行為。包括闖紅燈、遇有擁堵不依次排隊、斑馬線不讓行人以及在斑馬線或網(wǎng)格線上停車等;
機動車逆向行駛。包括闖單行道、占用對向車道逆行搶道等違法行為;
摩托車違法行為。包括不戴頭盔、乘坐多人、飆車競逐等;
公交車違法行為。包括站外停車甚至路中央停車上下乘客、高速搶行、突然猛拐等;
出租車違法行為。包括交叉路口停車候客、故意低速行駛攬客、路中央停車上下乘客等;
機動車違反限行規(guī)定。包括違反交通管制限行、農用車和貨車限行規(guī)定的違法行為;
電動車違法行為。包括駕駛無合格證、不符合國家標準、無合法有效來源的電動車上路行駛以及越線停車等;
非機動車違法行為。包括闖紅燈、逆向行駛、不按規(guī)定車道行駛、違法載人以及越線停車等;